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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辅编年录序 南宋 · 赵某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四、《宋宰辅编年录》卷首
永嘉徐常博自明,作《宋朝宰辅编年录》,其子永阳邑大夫居谊刊之于梓,谒序于予。
予曰:宰辅者,安危治乱之所寄也。
汉四百年称萧、曹、丙、魏,唐三百年称房、杜、姚、宋,岂不戛戛乎其难矣哉!
国朝自建隆以至嘉祐,赵韩王普、李公昉、宋公琪、张公齐贤、吕公蒙正、吕公端、李公沆、向公敏中、毕公士安、寇公准、李公迪、王公旦、王公曾、晏公殊、杜公衍、富公弼、文潞公彦博、韩忠献王琦,又何其彬彬然盛也!
中间不幸而王安石相,奸庸相继,庸则陈升之、吴充、韩绛,奸则王圭、蔡确、韩缜。
元祐更化,幸而有司马文正公光、吕正献公公著、范忠宣公纯仁数人。
又不幸而章子厚相,奸凶复相继,蔡京过于章子厚王黼过于蔡京,若曾布、赵挺之、何执中、刘正夫、余深、郑居中,微不及子厚、京、黼。
造祸者奸,成祸者庸,祸极于吴敏、何㮚辈,而不可制矣。
若二人者,又奸庸相半者也。
嗟夫,人耶天耶?
天将开建隆以来之治,故名臣相项背;
天将兆靖康之祸,故奸凶接武。
李公忠定纲言验于疏水,功验于围城,高皇帝以其为命世之英而相之,不越七十有五日,间之者黄潜善也。
忠定邵武人潜善邵武人,并生而并相,岂非天乎?
潜善罢,忠定亦竟不得志。
赵公鼎、张公浚,忠定之亚也,相皆不得久,而久于其位者秦桧也。
忠定、张、赵,虏所恶也,虏所喜也,其久其近天意可知矣。
自后相有可称者陈公康伯、陈公俊卿赵公汝愚而已。
中兴而后,又何其太寥落耶?
侂胄之徒,则世目以为者也。
贤者则不得久,而侂胄之徒皆得久于其位,此岂人耶?
予尝论三代而上,伊、傅、周、召皆以儒者相,大儒如孔子,不过摄相而已。
孔子而后以儒得相者,惟司马文正公,岂非盛哉!
然亦不得久,向若神宗以所以待安石者早相司马公及程公颢,天下岂不被儒相之福耶?
论皇宋宰辅者,每为之三太息
博之为是录也,于美恶皆不没其实,贤于世之类书多矣。
宝祐五年五月日,龙图阁学士朝奉大夫、新知西外宗正事赵。
乞责辅臣以弭天变疏淳祐十二年 南宋 · 牟子才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二、《宋代蜀文辑存》卷九一
臣猥以朴学,获侍经帷,讲说之馀,蒙垂清问,咨访世事,勤勤恳恳,略无倦容。
此明主可与忠言之时也。
兹闻水潦为败,绵十数州,奔告于朝,日日相继。
臣虽至愚极陋,其敢隐默不言?
谨条变异之因,上渎渊衷之听。
臣闻阴阳之气流行天地之间,舒惨焉而为寒燠,明润焉而为雨旸,均则和,戾则沴。
虽云天运有数,实与人事相符。
圣人居泰则裁成辅相,以保其和;
遇灾则恐惧修省,以求其应。
用能导迎善气,变灾为祥。
否则阴疑于阳而阳不能胜,必激而为灾为沴矣。
孔子作《春秋》,书大水者八,而不明灾异之应。
班固著《汉·五行志》,乃取董仲舒、刘向之说,推究其事。
或谓弑父弑君,或谓兵连祸结,或谓淫泆过度,或谓百姓愁怨,或谓丹楹刻桷,或谓政在大夫
虽事以类求,微近于凿,然天人之理,实相贯通,迪逆之机,常相影响,讵可岐为二致,泥其感应哉?
臣于《春秋》,每独善宋。
方宋大水,鲁使吊焉,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
且一水之变,而邻国至于遣使相吊,其君至于负罪引慝如此。
臧文仲曰:「宋其兴乎。
罪己,其兴也勃焉。
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
可谓善于论兴亡,明于论感应矣。
呜呼!
宋其罪己而兴者欤。
至于汉唐,则有李寻、宋务光之流,亦能指陈外亲大臣、后庭近习为水灾之应,述其儆戒,深切著明。
而其君不能因言致省,推求象类,以阴盛为虞,往往祸乱接迹,如传所记者,何可胜叹。
然则国家兴衰,不在于灾异,而在于人君之省不省明矣。
天人之际,可不惧哉?
恭惟陛下膺图御历,于今二十有九年,仁心之所感格,善政之所薰陶,自宜天降嘉祥,诸福毕至。
六月中浣,诸道大水同日并发,为变异常。
得之传闻,见之申奏,今日而报严、衢、信山涧发洪,溪流暴涨,雨八昼夜不止,城内外如行江汉矣;
明日而报台、婺、处之水发山源,出溪谷,而涛头高数丈矣;
又明日而报邵武延平之水输灌建宁,而城市莽为巨壑矣。
大抵冒没城郭,淹浸田苗,损坏庐舍,摧陷井邑,抉荡堤防,漂流储峙,官吏溺者什之一二,百姓溺者什之六七,军士溺者什之三四。
湖南北之水,江东西之水,闻之道涂,无以异于闽、浙。
一郡之水犹为灾异,今东南诸郡而水毁过半焉,此岂寻常细故,可得而玩耶?
且陛下父母天地而阴阳错逆矣,主山川而摧裂涌决矣,君社稷而邑陷城圮矣,子万民而暴灾殒溺矣。
咸谓陛下骇于巨故,震惕在怀,必有大悔悟、大修省,以揽塞变异也。
臣夷考国朝敬天爱民,无如仁宗
在位四十二年,雨灾水灾间见叠作,帝乃诏避殿,诏减膳,诏改元,诏损尊号,诏求直言,诏宽冤狱,诏问疾苦,诏发仓廪,诏息征徭,诏蠲租赋,至诚恻怛,惕然若伤。
苟有益于救灾,皆施行而无吝,可谓遇灾而惧矣。
陛下所宜取法也,独何其不然耶?
而臣深忧静察,则骎骎乎且宣和矣。
宣和之水暴至京城起居郎李纲上书,以为变异不虚发,必有感召之因;
灾害非易禦,必有消去之策。
之意盖谓实德不修,实政不讲,可谓切中当时之病。
诏乃以水衡失职,波流泛滥,即非灾异,竟坐狂绌。
讳人言,玩天变甚矣,而今日之證候实似之。
虽水未及都城,然去岁水灾叠作,意谓陛下必能悔悟以销变矣,而漫不经意。
今则日甚一日矣。
去岁水灾尚远,意谓陛下必能警省以弭灾矣,而恬不见怪。
今则日近一日矣。
夫灾异之来,日甚一日,日近一日,而犹不能恐惧修省焉,则宣和都城之水,将必突然陛下之前矣。
臣非好危言以恐陛下也,阴气勃戾,感召有端,岂必水哉,盖将有盗贼之忧,外患之虞,迫逼而不可虑,骇悍而不可支者。
宣和自元年之既水,御笔内批之络绎犹故也,神霄宝录之崇奉自如也,花石应奉之科扰无禁也。
师成、童贯之流结怨东南,召衅西北,不五六载,寇入中国,以阴召阴,理所必至也。
夫阳明盛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
故其不能明白洞达,以迪其德性之和,而惟晦昧黤黯,以行其物欲之私者,意之所感,则为惑昵,为蒙蔽,为柔邪,为暗僻,为朋比,为憸谗,皆阴也。
气之所应,则为滞淫,为扎瘥,为祅祲,为苦盭,为昏垫,为沈晦,皆阴也。
岂必水哉?
宣和惟不去私欲之偏,是以激阴浊横流之害。
今日又将忽阴沴之戒,则必蹈乱亡相寻之辙矣。
臣不佞,敢冒死为陛下条陈之。
其目有五,曰启私谒而大公至正之理未昭,溺近习而清静纯一之德未著,崇土木而恭俭简朴之化未形,庇小人而公平广大之见未显,失人心而仁厚忠恕之泽未洽。
此五者,根原于一心之微,而流行于四海之大,极而至于阴浊肆行,灾害间作,败坏国家而已也。
且宣和之失,在于降御笔以专恩威也。
陛下天资高明,岂不知监
然牵联爱欲,纷纠事为,往往以独见之偏,挠中书政本之地。
陛下之意,岂不曰恩旧之相迭操政枋,而威权几至于下移,今恩旧虽歇,而威权不可以不收。
自是心一起,而独运万机之政,安然行之而无吝矣。
宗亲之除授,戚属之迁擢,外亲之特命,虽邸第祈求,恩旧请托,有非圣心之得已者,而轻重厚薄,实出于陛下处分也,如废法何?
天庭之奏状,台府之两造,有司之琐务,虽宫媪经营,腐夫干预,有非圣心之所乐者,而曲直是非,实出于陛下裁制也,如挠政何?
他如内批之宣谕,章疏之节贴,台牒之惩戒,是皆亡国之證候。
而宸翰络绎,词气峻严,轺使往来,施行急遽,陛下曾不以掣肘外庭为疑。
是国家机括所在,无出于此数事,而陛下悉躬亲行之。
臣恐行之不已,意轻丞相之讥,兼行将相之失复见于今日,祗以开私谒之门,启捷出之径耳。
此阴浊之政有类于宣和也。
宣和之失,在于溺近习而忘远虑也。
陛下至公无私,岂不知监
然情与爱迁,事为私夺,往往有蹈其覆辙者矣。
且宫庭屋漏之间,夫孰无谨独之学?
窃意陛下所以待宫妾者,必有道矣。
然声实流闻,由中及外,天下妄谓陛下微有惑溺。
虽阅理至深,观变已熟,万无此失,而人言如此。
至谓一令死,不知几令之复生;
一飞燕来,安保百飞燕之不进?
道途流传,虽未必实,而亏损圣德之大,无出于此。
虽家置一喙,不可得而解矣,蜎蜎蠖濩之中,夫孰无省察检防之念?
窃意陛下待阉尹者亦必有道矣,然陪侍习熟,工于揣摩,或亦微有所预,往往时以一二事取信于外,故趋者澜倒。
虽圣性高明,照烛,此辈未能尽窃威福之柄,然玩而弗虑,声生势长,趋附浸多,过咎浸积,内则惧陛下之严诛,益思伺察诋排,以操公议之戈戟,此阴浊之政有类于宣和也。
宣和之失,在于崇土木以备游幸也。
陛下性好恭俭,岂不知监
然居养所移,未能无爱。
往岁尝建龙翔矣,尝饰苑囿矣。
以卑宫之主视之,不翅过矣。
既又以为未足,无故创为新寺之役。
虽云经费取办御前,大抵施为率从科抑,规模浸广,工役繁兴,斩丘木而先朝后妃将相之墓无所庇藏,广进助而畿辅江浙膏腴之田半归白夺。
方且包撤民居,疏凿溪港,穷奢极侈,无有已时。
黔黎敢怒而不敢言,闾巷敢怨而不敢指。
貂珰舍此无以擅其利,内司舍此无以足其欲,遂致转展工程,悠飏岁月。
如闻此役未了,又将转而他图。
某所之道观方兴,某所之祠庙又起。
庙堂遵奉,委曲施行,百姓闻之,心摧胆折。
自古人君兴土木者,自《春秋》、《史记》历代以来,并皆书为过失,以示万世。
今灾异如此,而斧斤之声不绝于耳,此皆小人图一旦之利,而致人主于有过之地。
此阴浊之政有类于宣和也。
宣和之失,在于用小人以仇公议也。
陛下能辨忠邪,岂不知监
而心之所倚,乃拳拳于小人之党庇。
贿相再用,浊乱朝廷,凡五六载,此宰相之凶也。
公议方以削美谥为请,而陛下念之终不忘。
老奸蹲踞,㧻害忠良,凡数四载,此台谏之凶也。
公议方以镌责为请,而陛下眷之终不忘。
猥琐之尹,因怙宠以召闹,所当却退也。
今不却退,而反升之。
贪酷之守,因贪婪而召变,所当窜斥也。
今不窜斥,而反庇之。
下至一黥胥之贱,既丽于刑矣,而复脱之缧绁之中;
一皂隶之贱,既声其罪矣,而反芘之主萃之地。
君子不幸而为小人所击,则一斥不反,不免有收其田里之讥。
小人有时而为君子所排,则左遮右掩,不免有保全爱惜之意。
遂使阴气盘结于两间,恶俦蕃殖于散地,或处畿辅,或逃海滨,皇惑人心,动摇国是。
此阴浊之政有类于宣和也。
宣和之失,在于灭天理而失人心也。
陛下销患于未形,岂不知监
而谋虑之微,乃不及于深绵眇密之中,甚可惧也。
天下有道,公议在朝廷;
天下无道,公议在草茅。
言之是耶,则迁善改过;
言之非耶,则皇自敬德
皆所以触人君进德之机,养天下敢言之气也。
一或仇视,则僇辱随之。
去岁尝黥士矣,而其过在京兆
今岁尝僇士矣,而其责在朝廷。
上乘快指挥,未免有今日陡如此之忧。
下恶伤其类,尝恐有异时或手滑之虑。
虽小夫狂生坐愚至此,所可惜者,朝廷举动耳。
遂使京畿视效,几至于与士为敌,而其心常求以胜士。
郡国闻风,甚至于与士为仇,而其极遂至于杀士。
吁!
士何负于国家?
而意向一偏,其祸遂至于如此哉!
「王以小民承天永命」,是天下之变不在宗族,不在诸侯,不在奸雄盗贼,而惟在于小民之身。
有以安之,则化叛离为䜣合。
无以安之,则转荣怀而为杌杌。
其间不能以寸而害利霄壤,甚可畏也。
国家自宝、绍以来,内郡之民未有叛心也。
端平之税亩,淳祐之括田,不翅足矣。
而去岁经界一事,为害尤深。
吕惠卿手实之故智,仿李椿年砧基之陋规,诛求惨毒,租税重敷,妖孽椓民,一至此极。
边远未始有离心也,清野之转徙,军需之科敷,亦云扰矣。
而今岁钞骑,为害尤深。
空山寨储蓄之利,尽沿淮摧残之民,渚鸿未定,离散可怜,林燕无巢,归栖何所。
呜呼!
民何负于国家?
而衅孽一起,其祸遂至于此哉!
此阴浊之政有类于宣和也。
夫水,阴物也,而其所以为灾,则起于阴浊胜而阳明之理有亏,物欲行而德性之和不用。
宣和之證候,则背阳明、趋阴暗者也。
而今日之證候,则无异乎宣和。
宣和之灾异,则以阴浊感阴沴者也。
而今日之灾异,亦无异乎宣和。
感召之政与宣和相合符,阴沴之灾视宣和为有过,臣愿陛下侧身修行,监宣和之所以失,而一以仁宗为法,使立政造事之际,全德性而得阳明之纯,亏物欲而无阴沴之胜,则天怒可回,天灾可弭而民命可续矣。
臣又闻天圣间京城大水,宰执方晨朝未入,俄有旨放朝。
王曾亟附奏曰:「天变甚异,皆臣等燮调无状,岂可退安私室,恬然自处」?
亟请入见,陈所以备禦之道。
其后谢绛抗疏,亦谓陛下进用丞弼,极一时选,而政道未茂,天时未顺,岂辅佐不明耶?
抑委任不笃耶?
必若使之,宜推心责成,以极其效。
谓之不然,则更选贤者。
是灾异之来,大臣任其咎可也。
今日暴水为灾,坊门贻诮,大臣已乏寅亮之德,乖调燮之方矣。
所宜跼地上章,引咎塞变,坦然自恕,则亦何词?
休沐更私,罢朝夙退,外示容与,无异他时。
方且启拟差除,相为抆拭,上玩至戒,以欺圣明,此则臣之所未喻也。
若谓徒崇虚文,无益于事,则所谓实者,竟复如何?
臣窃以为莫大于协寅恭、除壅蔽。
夫和气致祥,灾气致异,而不和之象乃在大臣。
一堂之内矛盾交驰,一念之间水火斗进,乏和衷之义,无协一之规,形诸四方,安有肃睦?
若使好恶得其正,用舍得其真,不为苟同,犹足相济。
万一各持异见,各徇私情,以喜怒为好恶,以爱憎为用舍,则必至于政令舛忤而是非乱于上,党与交盛而邪正乱于下,岂不纠纷盭戾,变怪愈滋哉?
此则寅恭之义所当协也。
灾异求言,具有故实,所以下通抑郁而内儆阙遗。
陛下乐闻忠嘉,初无厌惮,独大臣恶人议己,畏人多言,沮不举行,舆情共郁。
大臣平日自许以贤,未必多有愆尤,广为奸利,何用抑遏以至于斯?
今召怨干和者,非止一端,产灾胎变者,非止一事。
若非人言,则君门九重,何由自达?
若非导谏,则草茅一介,谁肯尽言?
今纵壅遏下情,遮蔽耳目,窃恐天变不悟,人怨不知,弗虑弗图,变起不测,骇而谋之,岂有及哉!
此则壅蔽之患所当除也。
使大臣能自省其非,深惩二患,协寅恭以补燮调之失,除壅蔽以消祸变之原,而又亟为救菑补败之图,行之以至诚恳恻之意,毋讳护以沮吾君为善之意,毋艰难以隔吾民欲达之情,务惠及饥累,以召和气,则所谓实者,犹庶几于万一也。
臣隐忧熏心,冒进狂瞽,非敢沽激,惟陛下亮其愚忠。
宁庵记 宋末元初 · 谢枋得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八、《叠山集》卷七、《古今图书集成》学行典卷二二六
仁叔葬本生母于邵武县和平里之鹤巢原,墓去故庐百步,有田四十亩,岁收禾三百秤,有蔬圃竹林,悉施以养莲社报德堂佛者,命周觉先主之,择其徒一人守冢,扁其庐曰宁庵。
今考妣二亲而祠,春秋荐蘩,寒食洒麦饭,悉于田园收之。
冢人执祀事如法,请张氏子孙主祭。
其为宁亲谋亦远矣。
仁叔垂涕洟而告某曰:「子知宁庵之义乎?
予幼失怙恃,本生母、义父收张氏孤,教育之使成人,本生母、义父捐世,予无以酬恩,此庵之所以志予无涯之戚也。
予幼诵《蓼莪》诗,未知其情之真恻,今知之矣。
予之生,亲之所以劬瘁也。
予为赤子,饮乳于亲之怀者三年,乳皆亲之血也。
乳之盈涸,由饮食之丰约,劳苦不可言。
予为孩提,亲喜曰:『吾有儿矣』。
拊之则察其肥瘠而欣忧,畜之则候其饥饱而饮食。
予能行,可以免其提携矣,长之则惟恐其气体之不壮,育之则惟恐其德性之不敏。
亲行而予不随,顾之如有遗;
吾行而亲不随,复之如有失。
其出也,腹我而语之曰:『吾行矣,汝在家毋登高而临深也』。
其入也,腹我而语之曰:『吾归矣,汝在家必无人念其饥饱寒燠也』。
予渐长知学,亲心可以少宽矣,忧其壮而未有室也。
既有室,虑其子孙未能众多也。
《诗》以妻子好合、兄弟翕和,而后父母之心顺,诚哉言乎!
予为贫,衣食奔走,亲忍留之膝下,离家则戒之谨慎,久客则愿其速归,梦想其劳逸,卜占其远迩。
倚门闾而望,听乌鹊而喜,精神常役役,肝胆常悬悬也。
自予有生以来,吾亲之心无一日得宁者,以予故。
古之人以生为劳,以老为逸,以死为息,吾亲老而未尝佚,今其息乎,其心亦可以少宁乎。
《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终吾生无以报吾亲,言之则痛切,思之则闷绝。
惟孝子仁人知棺美而椁厚,土深而木密,人谓吾亲可以妥灵幽扃矣。
予恐不足恃,所恃守冢有其人;
守冢者不足恃,所恃莲社佛者为之主;
莲社佛者不足恃,所恃者有田园以养其生;
田园不足恃,所恃造物有以鉴予之心。
予之报亲者诚有罪,予之思亲者寔可闵。
昊天明明,岂不能使吾亲魂魄少宁乎,子盍为我记之」?
嗟乎孝矣哉,仁叔思亲之苦也!
人与天相去至远者形也,至近者心也。
一念之善,人莫能知,而天必知之;
一事之善,人不能助,而天必助之。
自今已往,甘露自当应其诚,迅雷何忍惊其魄,燕或有增其土,鹿不敢触其,虎狼亦能卫其墓,况于人乎,况于君家之子孙乎!
亲可宁,子之心亦可宁矣。
杨坊千家市,习俗以市道相尚,以诗书名家者皆异邦人,择乡者不居。
吾屡观仁叔之家,晨昏一饭饮、一蔬果,未献祖考不敢尝,田庐悉畀守冢者。
居茅屋,聚数十学子,终日嘈嘈教句读,疲神耗气以养生,事叔父母如事亲,爱堂弟如爱子,吾知其为孝弟忠信人也。
问其师友,则续溪杨公、玉溪黎公,学问有根源,岂习俗所能移矣?
宁亲一念,天寔临之。
某尝执史笔,当大书其事,俾后来传孝友者有證,天道有所托而明,民极有所寄而立,斯一扶世传道一助也。
仁叔名子惠,家在苍峰下,因以自号云。
玉山威显庙记1269年 宋末元初 · 谢枋得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八、康熙《广信府志》卷九、乾隆《贵溪县志》卷三一 创作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公讳卿,姓桂氏,鲁人,季孙氏之裔。
其先讳仲武者,仕安南都护
世昌,为睦州太守,始渡江而家焉。
公少武勇,嗜书史,及老尤通练兵法。
南唐大司空
先是,数平盗有战功,军中号为捉生虎子
累官至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上柱国,尝迁信州边总辖
是时闽越边寇屡肆侵掠,驱掳男女,民不聊生。
卿至,出奇兵芟刈叛逆,绥怀边境,故数郡民赖以宁。
后主即位,加殿中侍御史
开宝甲戌,国除,公犹固守信,既而得后主手书,谕以城降。
公泣谓其下曰:「我辈既不能效死保我国家,姑遁身避世可也」。
遂跃马归贵溪隐焉。
太祖皇帝嘉其贤,欲赐以爵,屡徵不起。
太平兴国间寇复作,朝廷诏公讨伐,乃率师克邵武军,静黄竹涧,而贼遂平
太宗拜为都尉,不就,乃抗表力谢,恬退之志甚恪。
上亦莫能夺也。
雍熙间,又剿除寇孽,郡邑由是奠枕。
淳化三年九月,以疾终,敕葬所居桂林里之井坑,谥忠贞
内翰鄱阳洪公迈尝为传。
民受保障而怀,相与搆祠之,水旱凶患,螟螣札瘥,官民祷祈,莫不响应。
于是州县部使者转而上闻。
庆元间敕赐威显庙额,侍郎曾文庄公渐为之记。
有曰:公死生咸能为民禦灾捍患,其忠烈之气不可泯如此夫!
咸淳三年大理卿黄公应龙复记新庙,迄今乡人子孙通祀之,非食其德,曷以享此?
枋得谨拜述赞曰:公显于五季,特起行伍,屹为捍城。
主任其忠,民怀其德。
洎宋受命,四方底平,神器有归,孰不敬应?
公独誓众,慷慨退□□密。
不逞力以逆天,不随时以屈志,从容出处□□,非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能若是乎?
□□□著禦灾捍患之功,血食是邦宜矣。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夫欲弃其妻诬以暧昧之事判 宋 · 胡颖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二○、《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在礼,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则出之。
在法,妻有七出之状,而罪莫大于淫佚。
虞氏得罪其姑,至于兴讼,而所诉之事又是与人私通,兼此二事,其不可复合亦明矣。
今江滨臾抱母龚氏状,却隐讳前事,只令押其妻虞氏自归侍奉。
不知虞氏有何面目复归其家?
官司合与究竟,而虞氏方始明白。
邵武军追江滨臾申解,候到司日,却唤上虞士海理对。
江滨臾追到再判:在法,奸从夫捕,谓其形状显著,有可捕之人。
江滨臾乃以暧昧之事,诬执其妻,使官司何从为据。
江滨臾驵侩小人,不知此义,固不足责,但事在有司,须要结绝。
江滨臾自知理屈,于前事不敢坚执,却又称虞氏曾令妾搬去房奁器皿,是虞氏盗与奸俱有。
大槩是撰造无根之词,迁延岁月,使虞氏坐困,不愿复合,而休离不出于己,其小人之尤者。
所谓器皿,必有名件,押下佥厅从实供。
供呈再判:夫妇,人伦之首,礼经所重,故曰:妻之为言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
江滨臾设心措虑,欲弃其妻,事出无名,遂诬以闺门暧昧之私,而加以天下之大恶,词穷理屈,又谓妻盗搬房奁器皿,及勒令对辨,则又皆虞氏自随之物。
古者交绝不出恶声,谓其实有此事,犹当为之掩覆,今江滨臾撰造事端,以鸟兽之行诬其妻,虞氏亦人尔,尚何面目复归其家。
虞士海既称情义有亏,不愿复合,官司难以强之,合与听离。
虞士海先放,江滨臾勘杖八十,押下州学引试,别呈。
李珏扬州节度使 唐 · 蒋伸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八十八
门下。维扬右都。
东南奥壤。包淮海之形胜。
当吴越之要冲。阛阓星繁。
舟车露委。若非人伦硕望。
台鼎旧臣。则何以镇抚巨藩。
允膺佥属。金紫光禄大夫吏部尚书李珏
器量宏深。襟灵冲粹。
道光朝彦。德契人师。
文章穷三变之风。学术洞九流之奥。
庄敬形外。温和积中。
松筠自高。圭玉不耀。
负经国之策。蕴致君之谟。
辅弼两帝。始终一心。
忠直贯于金石。节操励于冰霜。
邦家克宁。毗倚是属。
扬历斯久。声猷益光。
洎受钺孟津宣风列郡。
而能训齐师旅。润泽蒸黎。
奸豪惧秋霜之威。孤弱怀冬日之爱。
载膺参选。望洽冢卿。
铨管无差。操鉴惟允。
惟尔早践骊龙之位。再分邵武之雄。
儒臣之荣。可谓全美。
式崇端揆之重。仍兼亚相之权。
勉思令图。副我嘉宠。
右朝奉郎通判筠州黄公墓志铭绍兴二十七年 宋 · 王庭圭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一四、《卢溪文集》卷四二
维黄氏居邵武军者,世系远矣,代有显人。
公讳字伯瑞,建炎帝相讳潜善子也,曾祖讳亨,朝散大夫,赠太傅
祖讳景,朝散郎秘阁校理、充徐王侍讲,赠太师、申国公
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御营使
母徐氏,吴国夫人
建炎初虏犯东京仆射河北领兵入觐,总御营使,大策秘画多更其才,不淹旬国步再安,可谓有勋力于再造。
未几,虏复饮马于淮泗,言者归罪于仆射,贬岭南,以疾薨于某州
仆射唯公一子,护其柩以归,冒兵盗,间关梗涩,至吉州遂留以葬,因家焉。
公自幼爽悟不群,有志节,自喜读书业文,举进士未就,以父荫补将仕郎,为御营副使下书写机宜文字
丁父忧,服阕,权虔州会昌县,调南安军司户,改差吉州判官,转通直郎、知南康军建昌县。
任满,通判南雄州,转朝奉郎通判筠州
待阙五年,贫甚,以疾终于家,实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也,享年四十有九。
视其居,如寒士窭人之家,太守黄公某通判赵公为棺殓乃办。
公生相家,宜挟贵胄气以临人,而乃详练州县簿书、米盐剧务,疑狱滞讼,剖决如神。
至于仓猝遇变,无所回挠,如孙吴之用兵,乘机必行,无不胜者。
会昌,其年甚少,知县吴兢为强寇所执,公单车造其垒,动以祸福,令持田器为农民,群寇悔悟,悉解甲听命。
公与吴兢联辔而归,观者骇叹。
其在吉州也,一日戍兵谋杀主将,烧营以为乱,太守陶公恺素知公,问计安出,公语其众,推首乱者数人戮之,馀释不问。
明年,驻泊统制官汤尚之军中有唱言欲为变者,公时摄郡事,往谒主将,收为首者数人系于狱,密以闻于朝。
尚之既更戍,乃取系狱者诛之,州人初不之惊。
公之设施大率如此。
方少年时,自负其材,欲由场屋以自奋,会其父当国,不令子弟取应,虑塞天下英俊之路。
当时议者未以为然,厥后有持权势熏轹天下者,盗取名器,以绮裤小儿置高等,压四方髦士,重官累印,穷极贵侈,然后乃知公家仆射真贤宰相之所为。
方盛时,以公书写机宜文字、扈从之劳,循资而已。
仆射身后未叙复,公又弗克享于寿,宜其丰爵厚禄不及其身,然安知其后世不蕃衍而不卒享也哉!
公娶朝散大夫彦章之女,先公十二年而卒。
男三人:曰畟,始受公致仕恩泽,曰,曰夔,应进士举
女二人,长嫁右迪功郎尉迟孝友,次在室。
孙男一人恞,孙女二人。
卜以二十七年月日葬于庐陵县儒林凤凰洲刘家岭仆射坟之次。
铭曰:
士惟才兮,幸而出乎名胄。
视爵禄兮,若取诸其左右。
公独不然兮,耻以阀阅抑寒士而争进取。
有此一段兮,可以监权臣,垂百世而不朽。
爵不耀厥躬兮,天复夺之以寿。
又孰知其天兮,不卒大于其后?
傅寺丞祷山川社稷劄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二四、《北溪大全集》卷四八
某恭惟判府寺丞仁心爱民,以春序过半,农事正兴,雨意颇悭,朝夕忧劳,与僚属躬礼百神,遍走祠庙寺观,凡祈求之方,无所不至。
虽或屡洒而复收,竟未蒙优渥之应,此其故何邪?
窃按之《礼经》曰:「天降时雨,山川出云」。
言雨之所从出者,在于山川也。
又曰:「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者,皆曰神。
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言山川神灵为祀典之正者也。
又曰:「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亡其地则不祭」。
言诸侯所当祭者,惟境内山川诸神,而不可以他求者也。
近世张南轩靖江,以尧山漓江为州之望,坛而祝之,水旱祷焉,随感随应。
今漳之望,其山则天宝、圆峤,雄据西隅,天将雨则云气先冒于颠;
其川则西、北二江,发源汀、潮,夹绕州治,而合归于海。
此正吾州阴阳融结之会,宜于城西五里内,度高爽之地,筑坛壝,载祀典。
但今仓卒未暇,姑席地望祷,亦合礼典之正。
其次则有社稷、风雷雨师之坛在焉。
邵武陈史君于水旱惟专诣社稷致祷,俗人笑之,而不知其为礼之正也。
天人一气,幽明一机,本相与流通无间,而郡侯者又千里山川社稷之主,而万户生灵之命系焉,其所感格为尤切而甚易,惟患诚之不至尔。
有其诚则有其神,无其诚则无其神。
诚者,心与理真实无妄之谓。
在山川社稷,有是真实无妄之理矣,若又加之真实无妄之心,以萃集其神灵,则必能实感而实应。
不于此致极精专,乃杂焉外求之异端淫祀,彼土木偶何从而有雨露邪?
既无是理而强为之,心虽虔,于造化乎何关?
至如舞师巫、绕僧道、设斋醮、禁腥臊等类,又皆循俗之常仪,非所以交神明之要。
圆山尝致祷矣,然所主乃山下寓居之鬼,而本山之神未之及也。
龙潭祈祭,亦此州山川之一者,但恐文具而往,初无所补。
况因而图利,抑又甚邪。
今若扫去流俗一切冗杂之说,而专一致吾精意于山川社稷正神之前,则脉络贯通,无有不感格者。
设若至是犹未获大应,则更退而求之政事之间。
若刑赏,若财赋,恐或微有召天意之悭,是亦汤自责己,吾夫子素行合神明,所以为祷之实也。
某辱知门下,不皇宁处,敢冒昧以此少裨黄堂之末议,并录南轩尧山漓江坛记》上呈,惟高明垂照。
幸甚。
乞重行贬降孙邵武治平四年八月 北宋 · 张唐英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二八(第四册第三八六○页)
邵武妻余使过千钱,因而打詈其妻,典沿身衣物填还,后怀愤自割身死。
案到,称余患心神不宁,恐非本情。
乞酌情重行贬降,庶使余冤伸于泉下。
后村先生墓志铭 宋末元初 · 洪天锡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九五
后村先生刘公讳克庄字潜夫莆田人也。
莆有二刘先生,著作讳夙,正字讳翔,以言论风节闻天下,憸士畏其铓锷,同时名胜俱位下风,号隆、乾第一流人。
著作生吏部侍郎、赠少师讳弥正,以民庸国功,为嘉定名法从。
公以侍郎为父,著作为王父。
母方氏、林氏,鲁、魏国夫人
幼颖异,出语惊人,书过目辄成诵,为文未尝起草。
弱冠,以词赋魁胄监
用门功补将仕郎,主靖安簿录事
真州诸公争出我门下白事。
维扬清献崔公喜曰:「吾晚得二士,子华与君也」。
说欲罗致。
李公梦□制置江淮,辟书先上,遂为升阃。
所得军书檄笔,一时传诵。
幕府谋进取,公持论不合,自请岳祠。
桂阃以准遣足其考。
时《南岳藁》、《油幕笺奏》初出,家有其书。
叶公正则评公诗,许以大将旗鼓;
赵公履常称公散语与水心不相上下。
侍郎定谥朱子曰「文」,天下称当,忠简傅公闻议状出公手,寄声愿交,诸老多折辈行。
方是时,公自视长吉之,未知梦得、义山何如耳。
既改秩,宰建阳,益铲崛奇,就平实。
文忠真公里居,公以师事,讲学问政,一变至道。
崇风教,表儒先,如古循吏。
补赈籴仓五千斛,真公记之,陈公肤仲为赋《于蔿》。
于去来四十年,父老迎送如一日,闻公讣有越境来哭者,桐乡民也。
通判潮州,群憸组织诗案,牵连及公,主管仙都祠。
起倅庐陵,未赴。
端平纪,召赴堂审。
真公帅闽,以机幕辟,除将作监簿,兼参议官,府事一委重焉。
真公以版书召,公奉魏国还里,乞解随司。
有旨以匠簿造朝,进宗正簿。
真公薨于位,公乞朝假会葬,不许。
枢密院编修官,兼权侍右郎官
时郑、乔并相,上意浸移,公轮对,言:「服天下莫若公,今失之私;
镇天下莫若重,今失之轻。
陛下受命于天,柄臣掠功于己。
因私天位,遂德柄臣;
因德柄臣,遂疏同气。
杨、谢贵胄,联翩华途;
沂、荣鱼轩,融泄广内。
南阳近亲侵夺贫细,郡国不敢问。
北司贵臣凭恃恩宠,风宪不敢劾。
非私与?
大臣忧谗畏讥,有狼跋之嗟,厌事避权,动鱼羹之兴。
依违肺腑之间,道有所屈;
浮沉官寺之际,志不得行。
以匹夫横议而变政,以走卒偶语而易令。
非轻与」?
又曰:「孝宗之于秀邸,待本生之法也;
宣仁之于高氏,待外家之法也;
高宗之于张去为、刘婕妤,待奄嬖之法也。
赵普谏幽燕之役,寇准澶渊之策,重臣处边事之法也;
韩琦之逐任守忠陈俊卿之去曾觌,大臣处近习之法也」。
贴黄言:「霅川之事出于迫胁,向者止议其罪,不原其情,近者虽复其爵,未雪其枉。
陛下何不下尺纸之诏,曰:『故王有东海王彊、宁王宪之志,不幸遭变。
朕于同气,友爱素隆,前日缴驳论列之人,宜伏江充、苏文之诛』。
德立辨诬,则四海之心悦矣;
厚礼改葬,则九原之憾释矣」。
次言:「柄臣浊乱天下久矣,塈春知孝,反易纲常,变邪正,而元气坏;
国脉损,善相裂,弃险要,削薄本根,而弱势成。
柄臣与其徒攫取陛下之富贵而去,独留大敝极坏之朝纲,已开难合之边衅,骄冗不可简稽之兵,穷极不可变通之楮,陷溺不可挽回之风俗,以遗陛下。
陛下不幸而当之,诸贤不量力而就之,遂使陛下疑君子之无效,意小人之有才。
独不思宣、靖之祸,蔡京为之也。
虏骑长驱,已窜责,乃自言有禦狄之策,犹幸当时不惑其言。
使复用,则国亡久矣!
此陛下商监也」。
疏出,物论浩然归重,文靖魏公、清献游公相与击节,王公去非读而叹曰:「不意二刘之后,有此佳作」。
知公不专以文名也。
有锡第表郎之传,吴舍人泳忌公轧己,以其弟昌裔疏,罢主玉局观,知漳州宜春
到郡仅数月,御史蒋岘首倡邪说,劾公及忠惠方公、实之王公,皆言故王者,人以三贤同传为荣。
文清李公相,辟提举广东常平,升漕。
公宽箬,严篚苞,节漕计,市牛千头助边屯,捐例卷置田二百亩,赒南官之不幸者。
召赴行在,御史金渊诬公自拟清望,寝召命。
明年,除侍右郎官
又以濮斗南疏寝。
范、杜同相,起江东提刑,劾贪守,籍黠胥。
信州,预借一年。
狱案千纸,一阅尽得其情,号才吏者自以为不及。
将作监,范内忌公,进华文阁,因任。
游公独相,以太府少卿召,入对三劄,其一曰:「嵩之以借助灭残金为战,以厚币奉倴盏为和,以清野蹙国为守,实未尝战,实未尝和,实不能守,而自负和战守之功,迭执和战守之权。
若非天去其疾,它日必贻宗社之忧」。
又言:「陛下实有退小人之功,而虚受思小人之谤。
今庙谟睽异,邪党揶揄,洛、蜀分朋而势逐,韩、曾争柄而京相,臣实未知所终」。
次言:「陛下待群臣至厚,记善忘过,收采不遗,其间尚有迹远而孤,昔壮今老,愿收之于霜降水涸之馀」。
盖指前言故王同传者。
三言:「使事以恤贫民、处流民为最急」。
贴黄以母老,乞归养。
上曰:「知卿文名,有史学」。
即颁锡第之命,兼任修纂。
公未退,宸翰已至:「刘某可特赐同进士出身,除秘书少监,令与尤煜任史事」。
寻兼崇政殿说书,公累辞不许。
转对言:「国本未建,中外寒心,献议者曰宜早定,沮议者曰宜少待,陛下尝求其情乎?
建威立顺,黄门常侍之谋也。
埋璧于庭,以群公子卜,巴姬之意也。
诿曰人主家事,李绩、林甫之言也。
国家大事,而与左右邪谄之人谋之,鲜不为所摇者。
宜仿嘉祐绍兴故事,别其名称,自侄为子,以系人望」。
上为感动。
嵩之既免丧,御笔守本官职致仕。
公奏:「嵩之有无父之罪四,无君之罪七。
前朝宰臣沈该大观文致仕,叶颙守本官奉祠,嵩之忠孝有亏,乞寝罢职名,只守永国公致仕」。
且援綦崇礼秦桧罢制,乞坐下罪名,著之训词,以昭国法。
上遣中使宣谕,公执愈坚。
又与给舍上缴奏,且力丐祠。
竟夺嵩之除职之命,殿中御史章琰犹以奏审咎公,宝文阁、知漳州,辞。
郑相再当国,升龙图阁,除宗正少卿,辞,秘阁修撰福建提刑
建台甫及一月,丁魏国忧,禫制未终,除秘书监
服阕造朝,兼太常少卿直学士院
对疏,首言:「端平之失,在于施行锐,周防疏,除擢骤。
然端平之政或可也,端平之心不可也。
今之议君相者,或以戚畹,或以掖庭,或以宾客,或以子弟,道路皆曰君相厌之,臣以为不然,惟圣主可以责难,惟贤相可以责备」。
贴黄以建储、退见丞相,乞起复潘凯、吴燧以奖直言,大咈相意。
进故事,言:「本朝名相惟杜衍能却内降。
在相位三阅月耳,小臣能以去就为轻,虽大事可论;
大臣能以去就为轻,虽内降可却」。
相愈不乐。
又言:「京尹征利已甚。
汉算缗钱,下逮末作,唐为宫市,害及樵夫,麟趾之泽息,虿尾之谤兴」。
与󰦛诉于上,公六上祠请,再乞挂冠,皆不允。
起居舍人,兼侍讲
嵩之经营复出,事有萌芽,公直前言:「陛下曩语群臣,以为其人决不复用,天地祖宗,实闻斯言。
今都人讹传,曰『落致仕矣,建督府矣』,又曰『嵩之以御椠示人矣』,又曰『陛下戒其勿修怨矣』。
臣知陛下万无此事,设或有之,此误不少。
彼以埒国之富,震主之威,缪饰不情之恭顺,阴怀非常之忿毒,外岂可以付之寸铁,内岂可以假之寸权乎」!
又言:「赵范欲图唐、邓,唐、邓不可得,而枣阳先失,安、随、、复、均、房之境皆为丘墟。
赵彦呐欲图秦、巩,秦、巩不可得,而剑关不守,五十四城尽成涂炭。
外重而无以御,内轻而无以守」。
上皆优答。
察官郑发观望论公,疏不付外,除右文殿修撰、知建宁府、兼副漕。
郑愤前疏不行,再论,寝公新命,复职提举明道宫。
景定庚申,魏公入相,公方拜疏引年,除秘书监,又除起居郎中书舍人
面对言:「国以危惧存,以佚乐亡。
臣愿陛下毋忘胡马饮江时,大臣毋忘入峡时,毋忘汉阳舟中与白鹿矶时」。
因言:「永乐失而赵卨、吕公著之言见思,澶渊归而陈彭年、王钦若之谀获售。
寇准能赞亲征,而不能不傅会天书;
王旦能致太平,而不能谏东封西祀」。
次言:「赃吏可惩,奚问名胜」。
玉音劳问:「卿爱君忧国,至老不衰,所以欲得相见」。
权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又兼史馆同修撰
前一日,中使传宣索公近作,公录辛亥以后诗、赋、记、序、题跋、诗话二十六卷以进,翌日,宸翰赐公曰:「卿风姿沉邃,天韵崇谹。
今观所进近作,赋典丽而诗清新,记腴赡而序简古。
片言只字,据经按史,谓非有裨缉熙顾问可乎!
先儒有言,『学富醇儒雅,辞华哲匠能』,非卿不足以语此」。
真儒臣希阔之遇也。
俄除兵部侍郎,兼职仍旧。
踰年,权工部尚书、兼侍读
厉文翁金陵,李桂台察,公皆奏寝其命。
史岩之、李曾伯密图起废,公言罪大罚轻。
丁大全贬死,公乞斥其奥主内诇者,指巨珰也。
身兼两制,词头填委,而论事不休,淫雨有疏,大水有疏,拯饥有疏,捐御庄以助和籴、覈冗牒以恤死事各有疏。
又有五管见焉。
每奏动数千言,恳切至到,异乎以文字发身者。
屡乞纳禄,御笔:「览卿来奏,求退甚勇。
词垣经幄方资文儒,辅情甚真,难夺雅志。
特除宝章阁学士、知建宁府,赐玉柄宝箑」。
御制五言诗书其上,侑以金币、香茗,异礼也。
师相赋诗赠行,从官饮别道山堂,分御制诗韵以送,人比之二疏。
归里之明年致其事,进焕章阁学士
今上即位之四年,慨念先朝遗老,特升龙图阁学士,仍旧致仕,结裹全人,君相实赐之也。
公前后四立朝,惟景定及二年,端平一年有半,馀仅数月。
游相最笃旧,不能久其留;
郑相最怜才,竟不合而去。
退之所谓谤与名随,公殆似之。
初,郑相在端平号能收拾善类,淳祐再相,有患失心,厌人言。
公去国久,犹以端平望之,不知者曰:「君子亦党乎」?
二豸,相之仇也;
宗尹,相之私也;
祁公居位三月,相所讳闻也
公阴讽显规,连挂盛怒,岂阿其所好哉!
「无人细考后尊尧」,此公自咏,皆实语也。
彼才名相轧者,方揽一世虚誉,公独恃九重为知己,炫才者忌之,媒名者争之,其不理于口也固宜。
水心有言:「结知流俗者多得誉,结知人主者易见毁」。
何独公哉!
盖棺事定,毁与誉俱泯矣,而寝郎一疏,掖垣累奏,至今读之,足以增伦纪之重,折奸雄之萌,凛凛犹有生气也。
公早负盛名,晚掌书命,每一制下,人人传写,号真舍人
穆陵尤重公文,凡大诏令,必曰非刘某不可;
达官显人,欲铭先世勋德,必托公文以传;
江湖士友为四六及五七言,往往祖后村氏。
于是前、后、续、新四集二百卷,流布海内,岿然为一代宗工。
文岂能自传哉,要必有为之本者。
过江号大家数无虑六七公,求其文章气节,上寿全名,指不多屈,惟周文忠、杨文节与公而三,皆纳禄于显融,乞身于健。
公晚不幸目眚,已在告老数年之后,贤于漏尽不休,拖绅方请远矣。
咸淳五年正月二十九日,以疾薨于里第。
前数夕,有大星陨公寝后,斯文所关,不偶然也。
年八十有三,阶正议大夫,爵莆田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
石塘林氏,嘉定清白吏直宝章阁瑑之女,妇德女仪,为九族式,先公殁四十二年,赠淑人
子男三人:强甫,朝奉郎、三省架阁添差通判福州
明甫奉议郎通判邵武军
山甫承奉郎、监福州岭口盐仓。
女一人,通直郎、知惠安县陈琰
孙男八人:沂,修职郎闽县主簿
涣、洙,将以选泽奏;
汶、履、瀵、锦、绚,尚幼。
女五人,其二嫁承奉郎监岭口盐仓方广翁、修职郎浦城主簿方公权,馀未笄。
穆陵尝赐宸奎四大字,公以「后村」扁所居之堂,以「樗庵」扁徐潭精舍。
其年十二月十九日,诸孤奉柩葬于徐潭之原,公自卜也。
遗奏上,君相嗟悼,赠银青光禄大夫
赐谥将颁,强甫以书来曰:「先公易名,子所请也,铭不可以它属」。
天锡衰病荒落,何敢辱我先生
皇甫湜昌黎之墓曰:「死能令我躬不随世磨灭者惟子」。
噫,斯言过矣!
退之岂以皇甫湜不磨灭耶?
令诸老凋零,及门之士尚不少,竟使以铭公也夫,乌虖!
铭曰:
北亭三世云锦机,有虹连卷饮墨池
吐为金凤尤瑰奇,清朝有道跄来仪。
玉堂之盛青琐扉,被服宝璐佩明玑。
五色缫绘重瞳衣,直为骨干忠肝脾。
世所赏好推琚词,穆陵在天公骑箕。
巫阳下招我西悲,帝成玉楼属笔谁。
天上不独人间希,千年有人谁待之。
岂无过者酌芳菲,下马来读墓陵碑。
刘仙岩题名景定五年 南宋 · 任忠益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一○、《金石续编》卷一九、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二七
景定初南山朱公帅粤,阆中任忠益眉山朱景行安溪杨巳千、番昜舒文英河南王公及、邵武黄必泰皆从游,馆于湘南道院。
暇日,屡登刘仙岩
五年,忠益昭潭景行添簉九江,已千赴班,文英、必泰试南宫。
慨然云萍,刻石以识。
公之子𡌴、甥罗景宏同来。
荐用林珦1160年 南宋 · 洪遵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五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右臣伏睹右通直郎、新差通判福州军州事林珦,本出书生,敏于为政。
治民有爱利之行,持己有公廉之称。
昨知宣州宣城县,县有笪岳、丰稔两陂,遏溪水以溉田,自政和初为水所坏,莫能修复,并陂之民,岁常苦旱。
修治期月而毕,高山之顶,皆为良田。
明年宣城大水,破圩田一百六十馀所,而陂口不动,百姓更名曰「林公泉」。
后知常州无锡县,旧例令佐四厅催科,浮民得以为奸,号为杂催者至七百馀人。
因缘侵渔,人蒙其害。
经界覆实官在县置枷械,于门追呼自便。
又于大保长名下勒取丁口图帐七千馀本,皆鱼鳞细图,期限严峻,遂以重价就买官中本送纳。
始至之日,即时禁止。
又户长催科,旧以五日一比较,有逃绝则令偿填,有逋缓则加杖责,徒为苛扰,元不集事。
亲行镌谕,尽革宿弊,是年官物不出,省限皆足,而户长未尝辄追一人到官。
酒垆茶肆,至无村民之迹。
差役有阙,人争先为之。
及为邵武军通判,有水口土军擅开武库,被甲持刃,惊动远迩,以计抚定,得其首恶四人按诛之,馀一无所问。
先是和平、大寺两寨,戍卒循习纵肆,官吏不能弹压,自此为之帖然。
凡平时能害齐民,如公吏、弓手、亡赖子弟及诈为秀才、宗室者,以事诣曹,穷治不贷,悉皆敛迹。
一郡方安其惠化,实缘小人诬谮,遂以罢去。
今朝廷虽知其有冤,起倅藩府,然尚待远次,未究设施。
臣与初不相识,采之士大夫公议,知其所为所行灼然有大过人者。
臣今保举堪充繁剧州郡守臣任使。
臣除已举王珏外,今来所举林珦系第二员,如蒙朝廷擢用,后其人终身犯赃及不职,臣甘与同罪。
谨录奏闻。
秦少游踏沙行咸淳二年 南宋 · 邹恭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五一、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八四
淮海词、东坡语、元章笔,素号三绝碑,骚人词客得之宝惜。
余来守是邦,首访旧刻,把玩不置。
因谒苏仙山,少憩白鹿洞口,偶披蓁而上,有泉出乎两山之间。
于是草创小亭,环植桃栽,追思唐孙会「何异武陵之境」之句,慨悟少游「桃源望断知何处」之所咏。
乃命工以其词镵之石壁,尚与此景同传不朽云。
咸淳丙寅春辛卯月邵武邹恭跋。
奏举朱端常赵善张国均楼燧乞加表用劄 南宋 · 卫泾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三○、《后乐集》卷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九、《续文献通考》卷五一、《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五二
臣蒙恩任使一路,虽职不专于刺举,至官吏能否,亦尝考察,以备器使。
今所部守贰有能名者,采之公言,才得四五。
知而不举,是谓蔽贤。
伏见朝请郎、知南剑州朱端常才具优长,儒雅饰吏。
曩宰长洲,县事整办,诸司列荐其能,朝廷尝加擢用。
今守延平,尤有治效,撙节郡用,置惠民仓库籴米储积,以助常平
阅习禁军,月有按试,等第支赏,以厉士卒。
考其施设,实有可观。
朝奉郎通判泉州性资明达,政术亦优。
一试剧邑,以办治称。
两为郡丞,以循良著。
温陵浩穰,民夷错杂,屯戍军兵供亿以时,弥缝关决赖以协济。
承议郎通判邵武军赵善宗室近属,能自奋厉,强明敢决,所至有声。
通守齐安,牙税增羡十馀万缗,尽数起解,无所欺隐,殆为诸郡之最。
今倅昭武,合发上供亦不扰而办。
宣教郎通判建宁府张国均性质笃诚,遇事不苟。
奉议郎通判汀州楼燧才华茂美,所至有声。
长沙大府,民物繁夥,临汀偏州,俗习犷悍,皆能协赞其守,政化大行。
此五人者,考察已久,并著能名,委有政绩。
欲望朝廷特加表用,以为官吏之劝。
漱玉泉 北宋 · 蒋之奇
 押词韵第十部
断崖天削成,半腰为坳窊。
殿阁在其中,乃是释子家。
初疑无路通,去必淩紫霞。
屈曲转山足,云萝可攀拿。
忽然至其上,金碧藏谽谺。
却见岩下路,目睛眩生花。
僧有定慧者,来自蜀道赊。
五代方乱离,相此山水佳。
卜居不复出,焚香拥袈裟。
嗟余但企仰,涉世空喧哗。
安得寄遁此,可以忘幽遐(原注:《邵武府志》。)
按:以上《春卿遗稿》
邵武丞郑公名宦传册 明 · 于慎行
 押词韵第十七部
古者侯与卿,侐寝无遗迹。
桐乡啬夫,至今有社稷。
民志谅难谐,德声允无斁。
邈哉邵武丞,乃与千秋匹。
蚤耽竹素编,暮随升斗檄。
十载和鸣琴,鸾凤栖枳棘。
折狱照覆盆,赋政悬尺籍。
老挂武夷冠,云卧仙岩碧。
犹馀棠树阴,清风满旧邑
长吏备时烝,泽宫参侑食。
赤绂岂无人,伊谁分半席
勒武功铭,韩记蓝田璧。
娄江笔如椽,亦永循良绩。
公真不负丞,是为黄绶式。
云际岭 南宋 · 李吕
七言绝句 押麻韵
凌空石磴三千丈,匝地瑶林百万花。
自有眼来方见此,直疑身已到仙家(明陈让嘉靖《邵武府志》卷二)
乌洲李氏世谱序 南宋 · 李吕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八六、《澹轩集》卷五
初祖自唐末卜居光泽之乌洲,卒葬本村,世号员外坟,坟园占地,从广所抵。
伯祖长官尝虑从官转徙,为邻畔侵并,具言于邑大夫,给据以照。
属朝廷举行经界,里正行量步亩,又狭于当时所载,姑附见于删定之砧基。
岁在己丑,某尝率宗族环以版筑。
辛卯之春北溪泛溢,墙悉浸仆,基石仅存。
其兆域之内凡有二冢,居其中者特大。
数十年来,坟土消落,冢面之塼毕露,塼侧有文曰:「咸通五年二月葬」。
其左者差小,文曰:「咸通二年某月葬」,或有「李家冢」三字。
然世系悠悠,传录不一。
考于高曾以来志墓之文,或云有颖者出于青州之千乘。
或云唐大中间都官员外郎频为建州刺史,有惠爱,卒官下,时邵武、光泽未升郡县,隶建州境,子弟有不果归者留居于此。
大中改元咸通,适其时也。
质之本传,时有不合,岂登载之阙欤?
为之后者,疑以传疑,迄未有以取正也。
绍兴戊寅,送妇翁之官御史府,道出云际,邂逅族人季英者,备言少时及见其家旧谱,则云:「初祖公达偕弟公远,实南剑望姓,以事往来吾里。
有高公者豪据乌洲,馆二公于别室,奇公达,妻以女。
高无子,罄其赀以奉焉」。
三者之说,未知孰是,要之云际所闻颇详,首末差若可信。
今谱目之曰员外,从长官公文旧称也。
自昔相传初祖之后分派为四,是则同考四子名皆从走,咸有隐君子之操。
当唐末丧乱,避难散处,以蕃以殖。
曰超,北徙云际。
建安刘侍郎夔所撰仲权墓表,则曰超生朱,朱生德荣德荣
登第太宗朝,仕至度支郎中
际山以南,李其姓者悉超之裔也。
其东徙邵武将渠之久里,曰赴、曰越,皆为茂族。
大丞相纲父子兄弟联芳接武,盖居将渠焉。
曰起,世其先庐,主产业,不乐徙,吾族其后也。
吕丱角侍诸父,闻讲道旧事,奉常公与仲权之孙演友善,同处太学,相谓兄弟。
又于外村上官必发家,得奉常公与其祖判官晋卿内简,目其妻李为大姐者,亦视仲权为祖父。
以此推之,仲权正与司空同行。
又闻之从叔父字兴祖,尝言于镇岭族祖恩州故笥得片纸若祝文文藁者,称户曹之父大公祖,则十公二妣皆危氏。
仲权墓表考證世次,十公当名为起,昔洲之艮维有墟墓,环以石,居人皆曰公墓。
又北直户曹故址,变为滩碛久矣,惟公墓在。
近岁溪东民李与兄弟创田,于故溪中累石以障水,水势益西,灌啮公墓且尽。
登仕、删定二父犹无恙,迁之上兰口。
其存者内棺底盖而已,朱墨间错,漆色俨然。
太公葬浮际原,长官尝侍奉常公一拜其下,后无识其处者。
户曹有乡行,三长列上,得王氏版命,凡三镇之曲直取决焉。
五季间,人家质卖券契,经印押乃可施用,辛亥劫火之前尚及见之。
司空太宗时部民兵,督饷转海,溺水死。
少已志于学,五经皆手抄。
廷评公少孤,刻苦自立,学益富,作诗得少陵句法。
自是乌洲之李遂与闻家,代不乏贤焉。
若夫得姓者必出于陇西,至于命氏之由,蟠根奕叶,则备见于典膳丞延寿之序传,兹不复列云。
大宋淳熙四年岁次丁酉五月二十六日甲午,裔孙吕谨序。
孝友亭记 南宋 · 李吕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八七、《澹轩集》卷六
先大父处士府君大观丁亥六月二日终于正寝,迨己丑始克以礼葬于邑西溪口之原,旁立亭一所,以备岁时拜扫陈荐于其下,盖窀穸之初叔父所创也。
岁徂屋老,日就颓圮。
淳熙己酉,相距已八十三年矣。
孙某率从父弟顺辍忌日斋享、清明拜扫之费,选匠抡材,取榱题椽桷之挠坏者、墙壁瓴甃之崩缺者,悉更以新好,稍复其旧。
从两架梁外壁以为房,使守冢之家居之,授田四亩,以为衣食,俱令以时汎治庭宇,扫除败叶,勿使壅积,补苴罅漏,勿使穿穴,为经久之计。
某念幼失所怙,逮事日浅,尝闻之叔父,言大父为人轩昂磊落,慷慨有大志,善谈吐,重然诺,治生义然后取,不务苟得,有为权谲之言以进者,皆噤不得发。
先是奉常府君早世,大父上有二兄而下有一从父弟,往往皆欲自奋于文字中,大父独与其叔父河源主簿府君分典内外。
河源府君贸迁川广,间岁一归,久以为常;
大父专意经理,以奉亲肥家为己任。
河源府君既卒官,大父以其子少,亲往护柩。
事叔母与亲母等,咸得其欢心;
待兄弟若一,内外无间言。
营治勤剧而不私其利,周人患难而不有其恩。
待人不以贵贱,咸主于礼逊。
谢公文瓘谪居邵武,大父与之亲厚,每谈论竟日不倦,后始知其不事科举,为之慨然。
初奉常府君捐馆,用治命归葬杭头,其邻张姓者以孤弱见陵,诬诉于官,经时不决,部使者为之移狱邻郡。
大父时年十四,毅然与仲氏同往就逮。
仲氏寻以母疾告归省觐,大父独留,对辨如理,争者屈焉,奉常府君得不改卜,人以是知李氏兄弟屹然有立,决不久为人下。
继而二兄俱补中太学,居十年而仲氏登第,河源府君亦以是时得晚官。
伯氏浮沉场屋逾三十年,五举乃登第,再长剧邑,皆以廉能称。
仲氏历官多在京陕,好义敢为,与任公伯雨、龚公夬辈上下其议论。
春秋曾未五十,坐钩党废锢。
其从弟亦一意学问,经明行修,不以生计累其心。
凡宦学所需,东西南北,靡不应办。
时吾家文风特盛,子侄入上庠者近十辈,赀粮之出,略无彼此之异,复积其馀以广阡陌。
后先夫人与叔母相继以寿终,视家赀已十倍于前。
既免丧,始议应诸子分法,裂而为四,季氏则迁居后巷。
未几,大父与二兄复合其业,岁有增羡。
又十年,不幸大父倾背,仲氏亦殁于海陵贬所,次年伯氏解官顺昌,始与两孤侄分田析居。
惟我大父尽瘁于家,财不异藏,田无别籍,以此终其身,至是犹未免致疑,有业已分而未肯割税者,有受分后乞检会契底者,卒无一毫之私可得而议。
呜呼!
大父持家四十年,其平心尽己如一日。
推其用心,当于古人中求之,若近世则未之有也。
其亡也,士君子识之者各以所闻见为哀挽,无虑百馀篇,独石公惠之诗尤为精确,其诗曰:「孝友阳司业,山林陶隐居
平生高士传,晚岁竺乾书。
彷佛旁招奠,联翩会葬车。
无人上公行,谁为表门闾」?
以大父之平生,诗句槩尽之矣。
兹因修盖甫毕而亭榜偶犯高宗陵名,辍石诗首章而易之曰「孝友」,又摭遗事为乡人所知晓然明白者为之记,庶使后人于志墓之文可以参考云。
十有二月既望,孙男某谨记。